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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中小企业(维权)协会  2015/9/1 统计:769
 
 


临中小企〔2015〕56号

临沂市中小企业局

关于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兴业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中小企业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的重大战略举措。中央和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我市创业兴业面临重大机遇。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企业创业兴业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市政府部署,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指导,以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为重点,在全社会营造创业兴业浓厚氛围,激发广大群众创新活力,强化政府引导,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快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创业载体和辅导队伍建设,强化财税扶持,催生扶持小微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激发全社会创业兴业激情。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引导广大创业者打破传统束缚和限制,大胆探索创业方式,让全社会创业兴业的激情迸发,让创业创新蔚然成风,遍地开花。

  坚持协同联动推进创业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部门职能优势,强化沟通协调,在简政放权、商事改革、土地供应、税费减免、人才培育、财政投入、金融支持等方面,优化政策环境,释放民智民力。

  坚持创业资源的整合优化。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转型升级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区和城市中闲置楼宇、校舍、厂房、仓库等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或改造标准厂房和配套设施,建立一批创业基地和创客空间。

  坚持创建新型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转变政府指导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探索公益服务方式,健全政府支持创业平台、平台服务企业、企业创新发展的机制。建立服务特色突出、服务功能健全、服务方式现代化的创业服务体系。

  坚持宣传示范带动创业兴业。加强创业舆论宣传,落实国家和省、市党委政府支持创业兴业政策,推广创业典型经验,让每个创业者有荣誉和尊严。完善标准体系,树立创业标杆,建设创业文化,营造创业新风尚。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市中小企业户数达到15万户,万人拥有中小企业户数达到先进水平。建成60家基础设施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功能健全、服务质量上乘的省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创客空间”,小企业孵化成功率达到80%以上。培育国家创业示范基地3家。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达到500家,培育“一企一技术”企业达到500家。全市每年创业培训不少于20场,培训各类创业人员2000人。

  二、积极拓宽创业创新领域

  (四)激活各类创业主体和资源

  支持具有本领的人率先创业;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文化艺术专业人员大胆创业;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支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回乡“草根”创业;支持孵化成功的企业“脱壳”再创业。打造有觉悟、有素质、有能力、有事业心的创业队伍,使创业兴业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

  (五)拓展中小企业创业兴业领域

  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引导鼓励各类创业者围绕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信息服务型等产业行业。鼓励各类创业者进入文化、旅游、教育、科研、医疗、技术、体育、仓储、物流、金融、电商等社会事业和生产生活服务业。鼓励支持各类创业者通过参股、联合、并购、独资等方式参与国企改革和公益性项目建设,实现各类创业主体平等竞争,共同发展。不拘形式、不拘类型,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形成多业并举,大中小并举,城镇乡村“铺天盖地”新格局。

  (六)推动互联网电子商务创业

  把互联网创业作为创业的新热点,将发展电子商务创业纳入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发展电子商务村、镇和街道社区。增加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项目,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络创业培训。支持中小微企业软件创业、网络创业,跨界创业,发展仓储物流配送设施建设,实现“仓储配一体化”服务。

  三、加快创业创新载体建设

  (七)完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1、加快创业场地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厂房、孵育空间和服务场所,包括道路、水电气、消防、通信、网络、环保、绿化等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

  2、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为小微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相关设施和设备,包括办事大厅、会议室、培训教室、实验室、产品展示场所等办公及生活设施等。

  3、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创业基地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诚信守法经营,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合理收费标准,制定为小型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的优惠规定和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服务目标。

  (八)提升创业基地服务功能

  创业基地要为小微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仓储物流、物业保障、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政府协调、投资融资、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市场营销、管理咨询、政务代理、财会法律等服务。帮助解决各类创业难题,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九)建设高端高效创业基地

  创业基地是集聚各类创业服务资源,为创办小企业提供有效服务的载体。把政府引导与社会投资相结合,扩大规模与规范提升相结合,健全功能与完善服务相结合,扩大规模,提档升级,积极争取国家示范试点城市。全市每年建设5家高质量的市级创业基地。积极配合协调科技、人社、教育、商务等有关部门,依托现有工业园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在体制、机制、技术、服务、土地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建设高端创业基地;充分利用城乡闲置楼宇、厂房、商场、仓库等设施改造为创业基地,盘活存量资源,腾笼换鸟;围绕产业集群,特色产业镇建设创业基地,拓宽和拉长产业链,增强创业基地的产业特色和地域特色。

  (十)积极创建市级创业基地

  达到下述条件的,经验收考核,授予市级创业基地称号。

  1、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经严格审查考查后推荐的创业基地。

  2、入驻小微企业30家以上,从业人员500人以上,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小微企业数占入驻企业总数的80%以上。

  3、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创业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4、从事创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8人,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到总服务量的20%以上。

  (十一)加快构建众创空间

  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主力军作用,按照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要求,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每年认定市级创客空间3家。

  (十二)众创空间的服务功能和建设条件

  具有集工作、社交、网络和资源共享的场地空间。创客进入门槛低、创业成本小,具有公益性。具有创业与创新、线上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服务功能模式。专业化平台应具备创客所需不同专业的实验室、工作室、加工室和装备设施。配备相应的服务机构和人员,组织创业创新活动,具有聚集影响力。

  四、强化创业兴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完善县级公共服务平台设施,健全功能,延伸服务。加强国家、省、市、县公共服务平台联动,整合服务资源,增加创业创新信息量。推行在线服务、订制服务、专项服务和跟踪服务等,把创业服务延伸到社区和村镇,扩大创业服务受众面。

  (十四)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

  充分发挥协会商会和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政府采购、委托和奖励等形式,为创业者提供市场信息、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技能培训、商务考察、行业指导、维护权益等专业技术服务。指导小微企业融资引资、商贸洽谈、项目开发、产品营销,提高创业者素质,增强创业者技能。

  (十五)强化咨询辅导队伍建设

  围绕提供策划、咨询、法律、财务、税收、营销、人力资源、技术支持等方面服务,为创业者献计献策,提高创业成功率。每年认定一批市级创业辅导师。

  (十六)加强创业创新培训

  充分利用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开展针对不同创业群体的专项培训,提高创业创新技能和知识产权、质量品牌意识。尊重各类创业创新群体的培训意愿,引导创业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建立高水平、专兼职创业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培训质量。

  (十七)开展丰富多彩的展示活动

  积极组织创业者参与创业创新大赛、创客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创富项目展示推介,以及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丰富多彩的创业创新活动。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使“草根”创业得到社会充分认可。

  五、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升级

  (十八)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

  开发在线技术,发展在线产业。抓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和两化融合,支持引导信息服务商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为小微企业财务管理、生产过程、采购营销、质量检验、人力资源、客户服务和物流等核心业务提供信息化应用服务。积极推广电子商务在小微企业中的应用,依托中小企业平台网络构建电子商务平台。

  (十九)发挥“中国制造2025”推动引领作用

  引导中小企业围绕产业链布置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安排资金链,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业层次和价值链。引导中小企业实施智能制造,根据用户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对产品设计、生产过程和服务流程再设计,用信息化手段、自动化装备、智能化生产体系改造企业,提高智能化、网络化、数据化水平。

  (二十)继续推进“一企一技术”创新工程

  加大研发投入,聚集研发人才、提升研发水平,使众多中小微企业在关键领域掌握独门绝活和技术诀窍。不断提高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协同创新能力。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层次。强化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把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

  (二十一)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按照“生产专业化、工艺精细化、服务特色化、技术高新化”的要求,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子,打造“隐形冠军”、“小型巨人”。支持中小企业在细分领域和专业市场上专注主营业务,增加技术含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

  六、加大创业兴业政策扶持

  (二十二)降低创业准入门槛

  贯彻中央和省简政放权、审批事项改革等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行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前置审批事项,按照“先照后证”,简化注册资本登记,实施“三证合一”,营造创业兴业宽松环境。

  (二十三)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二十四)加大投融资扶持力度

  积极协助金融机构拓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清理各类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积极争取发行中小企业债券,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支持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机构缓解融资贵问题。加强部门协调,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政策,充分利用中央和省里“天使基金”等扶持政策,解决资金难的问题。千方百计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扶持创业载体建设。

  七、加强创业兴业协调指导

  (二十五)提高创业兴业的工作位置

  创业兴业是新常态下一项长期的重大任务。要把推动创业兴业摆到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化、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创业兴业工作持续有效地推进。深入调查研究,反映创业者的困难和呼声,及时帮助解决创业难题。

  (二十六)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始终把宣传工作贯穿到创业兴业工作全过程,借助各种媒体资源,加强创业政策宣传,帮助创业者知晓、用好扶持政策。善于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推出一批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创业成功企业,形成创业兴业典型群。宣传更多的创业人物和事迹,帮助广大创业者树立创业信心,增强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巧,提高创业能力。



临沂市中小企业局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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