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小微企业发展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小微企业发展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14号文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28号),和《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考核办法(试行)》(鲁中小企局字[2013]16号,简称《考核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小微企业发展考核工作。请各市按照《考核办法》中“小型微型企业考核指标分值及评分方法”和省局“2013年小微企业考核指标采集说明”(见附件)要求,于2014年2月20日前将本地区小微企业发展情况报省中小企业局政策调研处。
附件:2013小微企业考核指标采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