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14号文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我省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根据省办《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先认定后支持的办法,继续认定一批省级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
请各市认真做好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的申报工作,上报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材料要严格遵循《意见》有关标准和要求,于11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含电子版)报省办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索立
联系电话:(0531)82037225
邮箱:shandongsuoli@163.com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