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级特色产业镇进行认定和复核的通知
各县区中小企业局(经信局)、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为深入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计划,进一步规范特色产业镇的管理,促进我市特色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市局决定认定一批市级特色产业镇,并对已认定的30个市级特色产业镇进行复核。对于产业聚集度高、产业特色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大、综合经济实力强、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的特色产业镇,经复核合格后重新认定为临沂市特色产业镇,对近几年来特色产业萎缩、经济指标下滑、竞争力相对薄弱、发展潜力小的,取消特色产业镇资格。有关要求如下:
一、上报范围
1、申报市级特色产业镇范围:各县区成建制乡镇,在其区域内,某一产业相关联的企业及其支撑体系的发展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具有持续竞争力的经济群体。
2、复核范围:已认定的临沂市市级特色产业镇(名单附后)。
二、工作要求
1、各县区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市级特色产业镇的申报和复核工作。要求上报的乡镇(街道)特色鲜明,特色产业产品与众不同,具有持久的竞争优势,能获得超常的经济效益。
2、参与申报和复核的乡镇(街道)分别按照《临沂市特色产业镇认定办法(修订)》规定,认真组织上报材料。同时报送推荐报告及临沂市特色产业镇汇总表(附件2)。
所需材料一式两份,于8月26日前报市局企业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王艳菲 秦于阳
联系电话:8226549
邮箱:zxbqgk@126.com
附件:1、临沂市特色产业镇推荐表
2、临沂市特色产业镇汇总表
3、临沂市市级特色产业镇名单
二0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 :临沂市特色产业镇推荐表.xls
附件下载 :临沂市市级特色产业镇名单.doc
附件下载 :特色镇汇总表.xls